标题:
《东周刊》前总编因刘嘉玲“裸照案”收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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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cococole
时间:
2009-5-6 19:57
标题:
《东周刊》前总编因刘嘉玲“裸照案”收监
北京时间5月6日上午消息,据台湾媒体报道,7年前曾报道刘嘉玲裸照事件的《东周刊》前总编辑蒙汉明,昨天被香港法庭判实时入狱5个月。刘嘉玲所属的泽东经纪公司则表示,尚未收到判决无法响应。 7年前暄腾多时的“天地不容”事件,进入司法程序多年,昨天终于有重大进展,2002年属新传媒旗下的香港《东周刊》,因为报导刘嘉玲19年前遭掳走,并被迫拍下全裸照片的新闻。香港法庭认为该周刊前总编辑蒙汉明道德罪责重,判实时入狱5个月。
2002年香港《东周刊》刊登女星被虐裸照案曾轰动一时,《东周刊》前总编辑蒙汉明,去年承认发布淫亵物品罪,声称出刊前他身在大陆,对内容不知情,获轻判入监6个月,缓刑2年。但律政司认为刑责过轻声请复核,聆讯时更揭发蒙在周刊出刊时根本在香港,并参与开会。昨上诉庭认为蒙的道德罪责重,将他实时收监5个月。
蒙汉明昨被实时收监后,表现冷静,自行从公众席走入犯人栏。其代表大律师卢敏仪表示,蒙正慢慢接受被判监的刑罚,至于会否上诉或其它行动?卢表示,蒙已要求律师向法庭再做解释。刘嘉玲所属的泽东经纪公司则表示,尚未收到判决无法响应。
作者:
三眼恶魔
时间:
2009-5-7 19:19
网上流传的那个刘嘉玲的视频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啊?感觉似是似非,本来就不喜欢她,花瓶一个,居然嫁给我家伟伟了,自己替他惋惜半天,怎么现在才宣判,晚了点吧
作者:
a7972778w
时间:
2009-5-8 11:51
楼主发点照片来看看啊,光看文字太单调了,呵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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